韓國發(fā)布L3自動駕駛安全標準,要搶全球第一

時間:2020-01-05

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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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5日,韓國國土交通部發(fā)布《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標準》(修訂版,下稱“標準”),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部分功能提出有條件自動駕駛車(L3級)安全標準,韓國也由此成為全球首個為L3自動駕駛制定安全標準并制定商用化標準的國家。

   隨著高級別自動駕駛汽車的技術發(fā)展不斷推進,商用化及相關的安全標準設定逐漸成為行業(yè)內的重要關注點。

  5日,韓國國土交通部發(fā)布《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標準》(修訂版,下稱“標準”),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部分功能提出有條件自動駕駛車(L3級)安全標準,韓國也由此成為全球首個為L3自動駕駛制定安全標準并制定商用化標準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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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韓國發(fā)布的標準,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L3級別自動駕駛汽車的自動車道保持,汽車行駛過程中針對在突發(fā)情況下駕駛員的狀態(tài)監(jiān)控,以及未及時做出人工反應時自動減速、啟動緊急警告信號,消減危險等輔助功能等。

  此外,根據上述標準,為了能夠保證駕駛員的安全系數,修訂后的標準要求,在行駛過程中若面對高速公路出口、前方修路等應急情況,應當在15秒前開始提示駕駛員,應當手動接管該車輛,并要求主機廠設計該技術時,應搭載識別系統(tǒng),只有在駕駛員的臀部落在車座時,才能夠啟動自動駕駛系統(tǒng)。

  韓國國土交通部還在公報中提出,將在未來一至三年的時間內,針對自動停車、自動變換車道等L4級別自動駕駛技術提出安全標準,并通過推出先導性的安全規(guī)范及標準,致力于在全球自動駕駛市場中,提高韓國及韓國企業(yè)的影響力。

  記者通過查閱韓國《道路交通法》及相關法律了解到,韓國法律規(guī)定:一項首次搭載于待售汽車的技術,應當在相關安全標準及細則公布后,經過六個月的寬限期,搭載該技術的汽車即可申請相關認證,在滿足相關安全標準及細則的背景下,可以出廠銷售,而這也意味著,韓國市場的消費者,最快將在今年7月便可買到搭載L3級別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并在韓國當地非試驗公路上行駛。

  此外,韓國國會曾于2019年4月推出《汽車事故賠償法》(修訂案),該法案提出,由于L3級別要求駕駛員應當隨時準備接管自動駕駛汽車,因此若涉及L3級別自動駕駛汽車的事故,主要責任人仍是駕駛者本人;并規(guī)定在發(fā)生事故時,首先由保險公司替代車主賠償受害者。然后,將檢查自動駕駛汽車是否有缺陷,以確定是否汽車制造商該為此事故負連帶責任。

  2018年平昌冬奧會期間,韓國現代汽車就曾針對3輛氫燃料汽車和2輛捷恩斯汽車進行了L4級別的無人駕駛實測,并聯(lián)合韓國政府提出以2024年,針對部分L4級自動駕駛汽車商業(yè)化,以及盡快針對L3級別自動駕駛汽車進行全面商業(yè)化的戰(zhàn)略路線。

  韓國汽車產業(yè)協(xié)會(KAMA)運營委員長金泰年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的采訪時表示,不同于工程協(xié)同經驗薄弱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提出從L4級別推廣自動駕駛汽車的思路,從目前韓國主機廠的技術研發(fā)速度來看,L3級別的自動駕駛技術已經基本成熟,更多是在進行穩(wěn)定性的相關測試,并認為韓國通過推進安全標準及設定六個月緩沖期,能夠促進外界對于自動駕駛汽車商業(yè)化的關注,進行“查漏補缺”。

  前瞻產業(yè)研究院發(fā)布的報告顯示,到2021年,預計全球無人駕駛汽車市場規(guī)模將達70.3億美元,而作為自動駕駛真正從實驗室及測試道路“走出來”的重要一環(huán),各國關于技術及安全標準的競爭也在不斷加劇。

  目前,在全球范圍內,最受業(yè)界認可的標準為美國國際汽車工程學會(SAE)提出的自動駕駛分級標準;根據該標準,L1~L2級別為“輔助駕駛”級別,從L3級別起被視為“自動駕駛汽車”,其中L3級別為有條件自動駕駛,仍需要司機在自動駕駛系統(tǒng)的指令下“應當隨時準備接管車輛”,而L4級別開始,只要滿足一定條件,汽車可完全自主駕駛,駕駛者不需要準備接管車輛。

  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汽中心及長安汽車等機構與企業(yè)共同制定的全國首個《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標準,也在經過了近三年的研究后,于近日通過了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評審,并計劃在2020年內正式發(fā)布;此外,由中國發(fā)起并聯(lián)合其他國家共同提出的《自動駕駛汽車框架文件》也在2019年9月,獲得聯(lián)合國世界車輛法規(guī)協(xié)調論壇第178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曾公布《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自動駕駛車輛、駕駛員、申請流程、監(jiān)測機構等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但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guī)目前還在制定當中。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汽車工程學院教師劉淼認為,我國在自動駕駛方面的標準制定及推行方面一度較為落后,但近期追趕速度明顯;并指出雖然部分互聯(lián)網企業(yè)提出跳過L3,直接進入L4以上高級別自動駕駛的可行性,但在實驗過程中頻繁出現失誤,此外針對出現事故、系統(tǒng)安全等應急安全方面的標準仍有待推出。劉淼說:“因此,前景樂觀,但對于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保持高度謹慎,才是對于自動駕駛最正確的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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