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晚,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十三大隊民警在渝蓉高速樂至收費站開展酒駕整治行動。20時50分,一輛白色轎車在出收費廣場內突然停下,無人下車,也未正常繳費出站,執勤民警懷疑有躲避檢查的可能。
民警隨即上前,發現該車一行四人,但均坐在后排,駕駛室無人,都不承認自己剛剛駕駛過該車輛。車內散發出濃濃酒味,民警遂拿出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發現四人酒精均超過規定標準。
四人被帶回大隊接受調查,最初均一口咬定車不是自己開的。但民警采取多種方式調查取證,四人在證據面前見已無狡辯的可能,其中三名乘車人指認該車駕駛人為同行的文姓男子,而文某也對自己駕駛車輛的行為供認不諱。
民警根據文某陳述了解到,車上四人系親戚關系,當晚他們是在簡陽喝酒后,文某駕駛車輛返回樂至,見有交警在檢查,于是四人商量都不承認開過車。
而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文某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初步測試,文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6mg/100ml。同時,民警根據相關規定將涉嫌醉駕的文某帶至醫院提取血液送檢。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